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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谈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作者:陈志群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有不少公众咨询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以下本站陈志群律师做了简单分析,以供公众参考:
  1、两者形成的原因以及证明的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一定是欠款,但欠款却不一定是借款,例如可能因为侵权损害赔偿而承担的债务从而出具的欠条。
  2、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不得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则从还款期限届满时起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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