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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延期举证及开庭申请书
作者:陈志群律师 来源:上海债权债务律师网 阅读次数: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上海×××公司诉被告×××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并通知将于2010年2月22日上午8时45分开庭审理。

  由于两被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6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核准延期30天举证。

  同时,由于两被告共同委托的代理人陈志群律师在贵院传票送达之前已确定于2010年2月22日上午9时在浦东法院开庭【案号(2009)×民一(民)初字第×××号】,存在时间冲突,故依法向贵院申请延期30天开庭。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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