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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作者:陈志群 来源:上海债权债务律师网 阅读次数:

  咨询者问:执行中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陈志群律师答: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当根据执行依据进行判断。执行依据是指执行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可执行的法律文书等,最常见的就是法院判决书。执行依据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同时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可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
  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
  (二)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三)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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