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6岁的张丽芬系江苏镇江人,2007年初,因投资开店、购房并装修房屋,先后以支付高息的方式,向熟人任某、宗某、徐某等人借款近两百万元,借期半年至一年不等。同年12月,在债权人接连催款的情况下,无力偿还的张丽芬“急中生智”,她提出在银行设立还款账户,然后将欠款汇入,债主们纷纷表示同意,并将身份证交由张丽芬开户。随后,张丽芬分别用3名债权人的身份证在中国银行镇江市润州支行办了3张“本、外币活期一本通”存折,但每张存折只存有1元,接着,她通过一名制假证的妇女将3张存折的金额涂改为300001元、700001元和600001元,以此蒙骗债主而拖延还款。
待债权人取款时,银行方发现存折被涂改后立即报警,随后张丽芬被警方抓获。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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