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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东躲西藏四年只为逃避债务2000元
作者:长虹 刘俊 刘朝霞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次数:
    被执行人李某为逃避2000元执行款东躲西藏4年之久,4年后,李某认为法院应该不会再为2000元来找他了,便回家找工作,谁想被执行法官逮了个正着。4月22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债务纠纷。

    被执行人李某系申请人某公司的业务员。2005年底,李某收取公司在外货款7800元,归还公司5800元,尚有2000元未能归还。2006年6月,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2006年7月,吉州区法院判令李某7日内返还公司货款2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随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家时,已人去楼空,邻居反映李某外出打工了。执行人员通过调取申请人公司档案找到李某的亲属,询问李某的下落,均不知晓。因李某尚未成家,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又找到李某的朋友,告知如有李某的消息请转达法院的意见。之后的几年,执行人员只要外出执行就必会到李某家看看,摸摸情况。

    2010年4月,申请人无意得知李某个人帐户上每个月有2000多元进帐又立即被取出,遂向执行法官反映。执行法官当即赶往银行查询,发现确有此事,通过进帐来源,执行法官找到了李某现在的工作单位。

    当执行法官出现在李某面前时,李某十分惊呀:“唉!没想到法官这么认真,屈屈2000元你们硬是不放弃找了我四年,我真是佩服。”

    李某称截留货款2000元是因为当初公司答应了报销电话费。执行法官告知李某,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擅自截留货款的行为是错误的,而公司则答应可以放弃利息部分,于是李某当场支付了2000元货款及诉讼费、执行费。

    拿到执行款后,公司人员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四年了,我们公司对这笔钱都已经放弃了,真没想到你们连2000元的小案子都不放过,做了这么多工作,谁能说我们赢了官司输了钱呢!”

来源: 中国法院网吉安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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