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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男子持借条向警察追债 当事民警称借钱给弟弟治病
作者:苑长军 来源:南国早报 阅读次数:

  南宁市民陆某手中有两张借条,借款总额21.8万元。他称,这些钱是民警梁某向他借的,至今分文未还。而梁某则称,他向陆某借的是高利贷,目的是为了给患癌症的弟弟治病,他已还陆某26万元,至今本息还欠16.8万元。陆某为追款起诉到法院。目前,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手持两张借条

  陆某和梁某是朋友关系,两人素有交往。2008年8月8日,梁某向陆某借了一笔钱。据陆某介绍,当时,梁某称“要在南宁市五一路投资项目”,并表示会给高额利息。他觉得对方是一名民警,且利息较高,就借给了对方5万元。
  当时,梁某给陆某写了一张借条,内容是:“今借到陆×同志人民币伍万元正,每月利息壹万元。借款人梁×。每15天结息一次,如果收回本金请提前一周告知。”
  陆某说:“我借钱出去后,梁某就一直不还钱,更不用说高额利息了。我催了十几次,对方每次都以‘下周还’或称‘暂时没钱’来拖延。”
  陆某说,2009年3月初,梁某又提出借钱,说是这次借钱后将一次性把两笔借款还清。他再次相信对方,又借了16.8万元。对于这笔借款,梁某在2009年3月3日写下一张借条,内容是:“今借到陆×现金壹拾陆万捌仟元,定于3月6日还清。借款人:梁×。”
  
  起诉民警追债

  从2009年3月至今,陆某一直担心钱款要不回。他说:“我打电话要钱,梁某总以“很快还”等理由敷衍,后来干脆不接电话或关机。我担心借出的钱打水漂。”
  陆某称,为追回借款,他曾向梁某所在的派出所、辖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反映情况,但仍未拿回钱。其间,梁某因不耐烦,还发了一条短信威胁他。陆某展示了那条短信的内容:“陆某,尽快把我还欠你的钱报个数来,你诈我会付出代价的。”短信发送的时间是今年5月24日上午10时18分。
  “20多万元不是小数目,都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我想了很多办法都要不回钱,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陆某说道。今年5月,他请了律师写下民事起诉状,将梁某告到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7月15日,记者了解到,邕宁区人民法院确实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民警表示异议

  记者来到梁某的单位,但他并未在办公室。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梁某取得了联系。梁某说:“2008年,我确实借了陆某的钱,只有10万元,并写有借条,但那些钱是高利贷,我每月要还2万元的利息。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我肯定还,但我借了10万元高利贷,已还了26万元,现在还欠陆某16.8万元。”
  梁某还说:“我从来没发短信给陆某,更没有威胁过他。”他还了陆某不少钱,但陆某并没有把那张5万元的借条给他。 
  谈及为何借“高利贷”时,梁某说当时他弟弟患有癌症,急需大量的钱治疗,他无奈只好借钱。弟弟治病花了80多万元,但他还是凑钱还给陆某。陆某急着要钱,他可以理解,因为陆某开养鸡场借了高利贷,被人追钱追得很紧。
  针对梁某的说法,陆某称,他开鸡场根本没借高利贷,梁某更没有还他一分钱。
  而梁某表示,法院已受理此案,法院判决他还多少钱,他就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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