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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什么是债务周期理论?
作者: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概述
  债务周期理论亦称债务周期假说或国际收支阶段论,是全面阐述一国在参与国际投资进程中呈现出的具有周期性特点的理论。西方经济学家凯尔斯尼首次提出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美国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对此作了近一步的发展。该理论强调外资中除了外援和外国直接投资以外,仍有还本付息的外债,外资流入的过程也是外债积累的过程。
  债务周期理论的代表人物为埃弗拉莫维克(Avramovic, D.),他提出债务周期的分三个阶段;债务周期的条件,边际储蓄倾向大于投资率;边际出口倾向大于边际进口倾向;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必须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并能出口创汇。
  后来,费歇尔(Fisher, S.)和弗兰克尔(Frenkel, J. A.)在1972年发表的《投资、两部门模型、债务及资本品的交换》一文中运用分阶段法提出了债务周期理论,并提出了五阶段债务周期模型:①不成熟的债务人阶段,贸易逆差,净资本流入,利息净流出,债务上升,此阶段以外资弥补外汇缺口。②成熟的债务人阶段贸易逆差下降,甚至开始有贸易顺差,净资本流入下降,利息净流出,债务积累速度递减。③债务减少者阶段 贸易顺差上升,资本开始流出,利息净流出下降,净外债下降。④不成熟的债权人阶段 贸易顺差下降,甚至转为逆差,利息由净流出开始向净流入转变,拥有的外国资产净积累。⑤成熟的债权人阶段贸易逆差,利息净流入,净外国资产缓慢增长,完成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转变。
  债务周期理论的内容
  根据国际资本流动的结果,可将各国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债务国,即净资本流出额为负值的国家;另一类是债权国,即净资本流出额为政治的国家。一般来讲,国际债务周期理论认为,一国在参与国际投资进程中,一般要经过如下几个阶段:1、不成熟债务国阶段。2、成熟债务国阶段。3、债务减少国阶段。4、不成熟债权国阶段。5、成熟债权国阶段。
  债务周期理论从动态角度分析了一国国际借贷地位发生变化的周期性规律。在一定程度上,该理论为各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该理论论证了经常性项目(主要是国际贸易收支)与资本项目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并认为,一国通过利用外资,可以促进对外贸易,使之成为顺差。近年来,一些西方发展经济学家根据该理论派生出各种有关的债务周期数学模型,研究发展中国家重债国所面临的问题。
  同时也应当看到,该理论只是抽象的描述了各国在参与国际投资进程中的一般周期性特征,也有其局限性。实际上,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社会环境、资源禀赋、劳动者素质以及对外开放的程度不同,因此,其在债务周期各个阶段所经历的时间以及特征往往与债务周期理论的论述不一致。如美国一由债权大国沦为债务大国,该理论对此还不能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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