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概念
向个人或组织借了钱、物,只归还了其中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拖欠未还,对拖欠部分所打的条子,叫欠条;还有一种情况,当借了个人或团体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条,也叫欠条。
欠条的写作格式和要求:
在首行居中位置,写明标题“欠条”二字。
从第二行另起,前空两格,书写正式内容。内容要依次具体地写明被欠方的姓名,所欠钱或物的名称,已归还的数量、仍拖欠的数量,归还剩余的尚拖欠部分的(写清楚年、月、日)。
在正文内容的右下方,占两行,书写欠者姓名以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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