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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高利贷存在的原因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债权债务律师网 阅读次数:

  目前个人要从银行贷到款,除了房贷、车贷等消费类贷款,其它的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求有抵押物,虽然有少数银行提供不需要任何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但只面对银行认定的一些特定优质客户。银行的高门槛拦住不少人。正常、公开的渠道筹不到钱,民间借贷甚至一些地下高利贷就有市场。另外,由于多数民营企业缺乏诚信,一些金融机构担心借给民企的钱会变成坏账,所以也不敢轻易与企业合作。因此,一些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急需资金而又无法从银行取得的时候,他们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来“渡过难关”。

  对农村来说,由于各国有银行相继退出县域领域,只有信用合作社可以提供贷款。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曾经对近2000个农户做过问卷调查,发现目前大约只有1/5的农户能够从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银行和信用社为避免“坏账”,在放贷时往往倍加小心,再加上部分借贷者信用意识差或还贷能力差,为保险起见,他们一般都谨慎放贷。比起银行贷款来,高利贷条件灵活、手续简便快捷,时间不像银行卡的那么紧,往往可以拖延几天或续贷。因此,农民更倾向于高利贷借贷而不是银行贷款。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增长,正规金融发展滞后,为非正规金融提供了很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城撤退。逐步收缩网点,使城乡信贷出现了断层。金融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不合理,为民贷提供了发展契机。一方面。非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新的利润增长点,它们的迅速崛起需要金融支持。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处于起步或成长阶段,原始积累不足,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难以符合正规金融机构的审贷标准。2004年温州调查数据表明,68.4% 的中小民企没有合格的抵押资产,36.8%的民企资信状况不符合银行要求。再加上国家信贷政策的限制、融资成本过高、手续繁琐和缺乏正规的财务会计记录等,中国的中小企业几乎被排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

  另外,如前文所述,在偏远的农村,天灾人祸、婚丧嫁娶、子女升学情况又比比皆是,产生大量的借贷需求。

  高利贷的存在也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很多有头脑有机会的人先富起来了。但由于前几年银行利息的不断下词,证券市场的不景气,苦于没有投资机会,因此转而采用传统的高利贷借贷方式,高息放贷。以获得更多利益。随着2006年下半年股市的走强和利息的上调,相信这种情况会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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