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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债务纠纷,“证人”设局陷害无辜
作者:西川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次数:
    表面上看,这起合同诈骗案证据充分,但检察官审查时发现怪事连连:犯罪嫌疑人称不认识被害人;“证人”催促检察院加快办结,否则自己要上访。核查后真相大白——

  债务纠纷,“证人”设局陷害无辜

  “诈骗”250万 

  2009年7月10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显示:个体建筑商石小平在2007年3月至2008年5月期间,谎称自己是某大型国企总经理的弟弟,能帮忙承揽到该国企建设工程,骗得重庆商人尹德孝的信任后,从其手中拿走250万元“信息费”,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按照平常的办案习惯,侦监科科长吕德胜粗略翻阅了案卷。卷中有被害人尹德孝的报案和指认,有多名证人作证,有收到250万元“信息费”的收据,有石小平亲笔书写的收据的笔迹鉴定,所有证据似乎能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链条,指向了同一个人——犯罪嫌疑人石小平。 

  吕德胜心想,如果上述情况属实,石小平极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到案情重大,吕德胜把案件交给有着二十余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周家才。检察官发现重重疑点 

  随着阅卷的深入,周家才发现,被害人支付的巨额“信息费”,全部都是现金。 

  据尹德孝陈述,“共分20多次给的,每次都是从重庆带10多万元现金到达州,多数在滨河路的茶馆交给石小平。” 

  在滨河路茶馆?滨河路是达州市群众休闲的一个主要场所,人多嘈杂,在这里支付10多万元现金,并且次数很多,似乎不符合常情,周家才内心打了一个问号。 

  此外,尹德孝在材料中说自己是文盲,20多次给钱,但除了向警方提供一张250万元的收据外,却没有提供每次给钱时单独的收据。而石小平一直在喊冤,称自己不认识尹德孝。周家才对案件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此时,石小平的亲属也向检察院反映,“石小平是被人陷害的”。他们提到,一位叫何本斌的个体建筑商曾经吹嘘自己有门路,只要给他几十万,他就可以摆平此事,否则就让石小平“把牢底坐穿”。 

  而何本斌正是案件中的一名证人,这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警觉。 

  “热心人”打探案情 

  很快,有人通过各种途径打探案情,催促侦监科加快结案。何本斌就是其中一个。他自称是“热心人”,在得到“正在依法办理”的答复后,何本斌要求将石小平“尽快批捕,否则就要上访”。 

  7月14日,一封“重庆商人尹德孝来达州投资被骗,要求保护投资者利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信访件被批转到了通川区检察院。信中指责检察机关有意偏袒犯罪嫌疑人。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有形和无形的压力迎面而来,侦监科检察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关键时刻,通川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勇要求侦监科“抛开压力,全面细致审查,做到不枉不纵”。由于法律规定的7天审查时间将至,捕还是不捕,是以事实不清不捕,还是以不构成犯罪不捕,这个问题考验着检察官的执法智慧。 

  在该院副检察长王军的指挥下,侦监科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决定自行复核证据,将突破口放在那张250万元的收据上。幕后指使者浮出水面 

  7月14日,检察官要求尹德孝提供收据原件,并于次日前来检察院说明情况。到了约定的时间,却不见尹德孝的踪影,其电话一直关机。晚上好不容易接通后,尹德孝却称家中有事,来不了。 

  眼看事情就要“黄”了,办案检察官灵机一动,使出“激将法”:“我们找你了解几个问题,如果你不来,可能石小平捕不了,那你的权益就没法保障了。”电话那头,尹德孝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答应来检察院。 

  7月16日上午,尹德孝如约来到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与其进行了一番“谈话”。“你不认识字吧?”在查看收据原件的时候,周家才检察官不经意地问。“嗯,不识字。”在得到尹的肯定回答后,周家才又漫不经心地抛出第二个问题:“你们签合同时,有几个人在场?”尹德孝小心翼翼地回答:“只有我们两个,是在一个打字服务点签的。” 

  周家才立即追问,“你不认识字,又只有两个人在场,难道你就不怕石小平编些假内容来害你吗?”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尹德孝无法自圆其说,目光游移不定,躲闪着检察官的眼睛,而且动作僵硬,额头上开始渗出豆大的汗粒。 

  与时同时,在一旁的吕德胜笑着问道:“何本斌,你认识吧?”“不认识!”尹德孝迅速回答,并下意识地咬了一下嘴唇。这一切都没能逃得过两位干了多年侦查工作的检察官的眼睛,两人相视一笑。 

  周家才继续追问案件细节。过了一会儿,吕德胜装作很随意地拿起尹德孝放在桌上的手机把玩着,“这是谁的号码?”突然,他调出手机里面的通讯录和通话记录,目光逼视着尹德孝,“两个小时前才通的话。”尹顿时慌了手脚,后背被汗水浸湿。“这就是何本斌的电话,你还敢说你们不认识?” 

  见到尹德孝这副表情,周家才语重心长说:“你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指着桌上的一大叠卷宗,“我们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了解你是受人指使的。不要那么糊涂,被别人利用害了自己。”检察官随即展开了强大的心理攻势,为其指明了出路。 

  尹德孝先是长时间沉默,之后开始抱头痛哭。半个小时后,他交代的第一句话是:“今天上午是何本斌陪我过来的,全部都是他教我的……” 

  还无辜者公道 

  从尹德孝的交代中,办案检察官很快洞悉了案件的真相。 

  原来,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假案,目的是为了让石小平坐牢,策划者正是之前的“热心人”何本斌。所有的一切都印证了检察官的怀疑。 

  该院当即将尹德孝控制住并移交当地警方,建议警方对涉嫌诬告陷害罪的何本斌、尹德孝等人立案侦查。当天,被羁押37天的石小平得以恢复自由,洗清冤屈,他两度给检察官送去锦旗和感谢信。 

  接到检察院的情况通报后,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了办案组,抽调骨干投入侦查,对何本斌等人予以刑事拘留,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实。原来,何本斌之前曾经在石小平处借过一笔款项,因对石小平催还借款不满,于是产生了利用石小平以前签过的假收据来“收拾”石小平的想法。经过一个月的密谋准备,2009年5月,何本斌安排尹德孝以被害人的身份去警方报假案,编造了一个石小平合同诈骗250万元的大谎言。为将谎圆得逼真些,尹德孝按照何本斌的安排,回重庆与朋友刘启贵一起伪造了“向刘启贵借款195万元”的20余张借条,作为资金来源证明提供给警方。 

  然而,说了一个谎言,就必须用更多的谎言来圆第一个谎言!何本斌等人欲盖弥彰,反而暴露真相。2009年11月30日,何本斌等三人因诬告陷害罪,被通川区法院分别判处二年至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此外,侦监科将案件中发现的侦查人员渎职线索移送给了本院反渎职侵权局审查。2009年9月24日,通川区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今年1月20日,该案的办案组被上级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今年1月21日,在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这个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一位人大代表在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时,一直说“没想到,真没想到!”他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叫好。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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