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黄某与原告张某系中学同学,两人于1995年8月登记结婚,1997年生育一男孩,婚后两人感情较好。但2005年后,随着儿子的长大和家庭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黄某经不住外界的诱惑,经常与朋友在一起打牌赌博,不仅自己的工资收入不交给妻子料理家庭生活,甚至还瞒着妻子在外借款几万元用于打牌赌博。张某心灰意冷,认为黄某已经是“无药可救”,于2007年开始分居生活,2010年6月遂依法向法院提出离婚。
安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初夫妻感情亦尚可,但2005年后,被告黄某没有承担必要的家庭责任,且分居已满两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对黄某个人所负债务,黄某亦表示确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应由个人偿还。故安乡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安乡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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