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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违反借贷合同时应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当事人违反借贷合同时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

  贷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为:贷款方不按规定及时贷款,应按规定偿付违约金。
  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包括: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收回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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