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向孙某借了10000元后下落不明,只留下一间房子和其老母及上初中的女儿。请问:如果孙某起诉李某有没有可能将其房产拍卖抵债?
根据《担保法》,如果李某向孙某借钱时把房子抵押给了孙某,则孙某作为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拍卖该房屋。如果李某并没有将该房抵押,则孙某不可以直接要求拍卖该房。孙某只能到法院起诉李某,等法院判决李某还款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的财产。如果确定房屋的产权是李某的,则法院可以强制该房,但拍卖房以及抵债时应考虑李某老母和女儿必要生活问题,为她们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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