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并将一辆汽车抵押给刘某。张某到期拒不还款。请问:刘某应如何处置该作为抵押物的汽车?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张某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可以与张某协商以作为抵押物的汽车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车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达不成协议,刘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该车。若所得款项超过10万,多余分归张某所有,如果不足10万元,不足部分由张某清偿。
网站首页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地图索引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2009-2010© Copyright By ZW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9036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