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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私企贷款,怎样防止掉进高利贷的圈套?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从私企贷个人无抵押信用贷款,怎样才能识别有没有高利贷的圈套?

解答: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经营货款业务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私企无权从事货款业务,从私企业货款不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 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
  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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