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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利息,该借款合同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余某因做生意缺资金,向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百分之六,借期为一年。借款期限届满余某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余某声称约定的利息太高,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请问: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利息,该借款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解答:

  李某与余某关于利息的约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二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李某和余某签订借款合同时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双方约定的利率虽高于银行利率(目前<2008年11月>我国银行贷款年利率约为百分之五),但未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属于合法借贷。如果余某拒不偿还,李某可以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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