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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案件调解协议到期后债务人失踪,应如何处理?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某债务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债务人于一个月内付清欠款。但到期后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致使法院无法执行。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解答: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原告可要求担保人代偿债务,如担保人拒不履行担保义务,原告可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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