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一万多元,有欠条,但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甲是A地人,乙是B地人。请问:乙能否向B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条上未写明还款日期,应视为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乙应向甲主张还款,并就还款日期进行约定。甲如果到期仍不还款,乙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乙应向A地(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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