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地的李某欠B地的张某1万元逾期未还,张某欲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A地距离B地较远,张某前往A地法院起诉会因此产生路费、住宿费、误工费等额外损失。请问:如果张某提起诉讼,能否要求李某承担因前往A地法院起诉花费的额外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债权产生的费用(比如知识产权)或者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之外,当事人请求赔偿因起诉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额外费用损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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