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程序中合同未履行完毕,对方当事人能否要求提供担保?
企业破产程序中合同未履行完毕,对方当事人可要求提供担保。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由破产管理人决定。如果破产管理人未按对方当事人的要求提供担保,视为解除合同;如果管理人提供担保,该担保有效,合同继续履行。若管理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且该担保为债务人财产所作的担保,具有优先受偿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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