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客户拖欠货款?朋友借款不还?
——专家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网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诉讼指南 | 法律案例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债务催收 诉讼代理 执行代理 法律顾问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网 >> 法律资讯 >> 正文  
 
法律资讯
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 诉请偿付债务被驳回
作者:兴文 杨青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次数: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没有继承遗产只是获得死亡赔偿的家属对于死者的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2011年7月11日,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判决驳回原告韩某的诉讼请求。

    审理查明,李某于2011年2月7日向韩某借取现金20000元,李某当即出具了欠条,并有在场人赖某为证。2011年4月21日,李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李某之父获得死亡赔偿金19万余元。韩某要求李某之父以李某的死亡赔偿金偿还李某的债务20000元,李某之父拒绝。

    法院认为,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由加害方或者事故责任方给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具有抚恤金性质,且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所以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李某之父获得的19万余元是李某的死亡赔偿金,不是李某的遗产,对此李某之父没有义务偿还李某的债务2万元,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专家律师
    优秀律所展示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地区:上海市静安区
    推荐者:陈志群律师
    推荐理由:
    该所集聚着高学历的优秀人才,专注且擅长于提供债权债务、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公司上市等法律服务。
    信达律所上海分所
    地区:上海市黄浦区
    推荐者:朱畏律师
    推荐理由:
    该所在债权债务、商事仲裁、清算和诉讼业务上具有十年以上的经验,擅长处理大型复杂诉讼和国际仲裁案件。

    网站首页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地图索引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2009-2010© Copyright By ZW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9036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