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化债所指债务是截至2009年底,高校为完成国家和省批准的扩招任务必须进行建设而取得的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余额。中央和省财政共同化解2009年底省属高校贷款余额的70%,同时支持和引导高校充分挖掘自身潜力,以土地置换、统筹安排事业收入等多种方式化解剩余债务。
据介绍,此次化债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两步。首先是高校制定具体化债方案。有银行贷款的学校必须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通过组织专项审计,审核锁定高校债务基数。省属高校化债方案报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定,市属高校化债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在化债工作中,严禁高校未经批准发生新债。第二是偿还银行贷款本金。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的化债方案正式下达高校化债资金预算,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将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和高校筹措的化债资金直接支付偿还银行贷款本金。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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