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客户拖欠货款?朋友欠款不还?
——专家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网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诉讼指南 | 法律案例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债务催收 诉讼代理 执行代理 法律顾问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网 >> 法律案例 >> 正文  
 
法律案例
协议离婚打欠条是否可以反悔?
作者:跃飞 龚盛林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次数:
  为尽快离婚,自愿对妻子进行补偿并写下了3万元欠条,离婚后却以没有实际借款行为为由拒不认账。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其前妻刘某3万元。

  刘某和李某于2009年9月通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协议约定,李某取得房屋等共同财产,并用现金对刘某进行补偿,共需一次性支付3万元。因当时未能拿出现金,李某打下了一张欠条并约定2010年元月30日前支付。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要,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刘某无奈告到了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辩称,和刘某没有实际的借款行为,离婚协议书内也没有明确记载,不成立债务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被告同意支付原告现金3万元作为补偿是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被告李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欠条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原告刘某要求被告李某偿还欠条对应款项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益阳赫山频道

  陈志群律师提示,协议离婚时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非存在法定例外情形的,否则一般都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反悔。同样,因此出具的欠条,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不可以反悔。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专家律师
    优秀律所展示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地区:上海市静安区
    推荐者:陈志群律师
    推荐理由:
    该所集聚着高学历的优秀人才,专注且擅长于提供债权债务、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公司上市等法律服务。
    信达律所上海分所
    地区:上海市黄浦区
    推荐者:朱畏律师
    推荐理由:
    该所在债权债务、商事仲裁、清算和诉讼业务上具有十年以上的经验,擅长处理大型复杂诉讼和国际仲裁案件。

    网站首页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地图索引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2009-2010© Copyright By ZW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9036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