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客户拖欠货款?朋友欠款不还?
——专家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网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诉讼指南 | 法律案例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债务催收 诉讼代理 执行代理 法律顾问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债权债务律师网 >> 法律案例 >> 正文  
 
法律案例
捉奸在床被迫写下的欠条是否有效?
作者:丽娟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次数:
  李某提前下班回家,发现妻子与一男子在床上搂抱,即殴打该男子并强迫其写下10万元欠条,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李某在一建筑工地上班,刚到工地,就因工作质量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遂不欢而散,早上九点就回到家中。李某推门而入,却发现妻子林某与熟人江某正在床上搂搂抱抱,随即大怒,把江某揪下床来拳打脚踢。林某赶忙阻拦,愤怒的李某打了林某一个耳光。江某见状连忙向李某下跪求饶,对李某说:“大哥别打了,不行我给钱”。李某便让江某打一张10万元的欠条,并让江某马上借钱。江某当场打电话向亲友借钱。因江某多次要求妹妹汇款,也不说明原因,江某妹妹认为事有蹊跷,随即报警。民警当日下午赶到李某家中将江某解救。

  密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要公民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并未拿到10万元钱,属于犯罪未遂,所以对其减轻处罚,判处上述刑期。

  陈志群律师提示,强迫他人写下的欠条(例如上述案件中因捉奸在床被强迫写下欠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故债权人主张债权一定要有事实依据,否则很可能会引发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专家律师
    优秀律所展示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地区:上海市静安区
    推荐者:陈志群律师
    推荐理由:
    该所集聚着高学历的优秀人才,专注且擅长于提供债权债务、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公司上市等法律服务。
    信达律所上海分所
    地区:上海市黄浦区
    推荐者:朱畏律师
    推荐理由:
    该所在债权债务、商事仲裁、清算和诉讼业务上具有十年以上的经验,擅长处理大型复杂诉讼和国际仲裁案件。

    网站首页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地图索引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2009-2010© Copyright By ZW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9036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