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房产抵押向银行借款,乙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请问:若甲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银行有权变卖甲的房子吗?乙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银行可以与甲协商拍卖该抵押房产,协商不成,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乙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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