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借款给张某,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要欠款,但张某一直拒绝偿还。二年后,张某告诉李某,其要求还款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已无法通过诉讼方式要回欠款。请问:李某还能否通过诉讼方式要回该欠款?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该诉讼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本案中,李某借钱给张某,未约定还款期限,那么李某要求张某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借钱给张某时开始计算。但李某多次对张某催讨欠款,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虽然该借款已过二年,但仍未过诉讼时效。李某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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