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王某系夫妻。王某喜欢赌博。现在王某欠下张某8000元赌债。因无力偿还,王某外出躲避债务。张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代替王某偿还赌债。请问:夫妻一方欠赌债,另一方是否应该代其偿还?
夫妻一方欠赌债,另一方是不应代其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根据本案情况,王某因赌博欠赌友张某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张某即使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清债务,法院也不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因此李某不用偿还该笔债务。但是,这笔赌债虽然不用偿还,王某的行为却违反了我国法律,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李某有义务劝其尽早到当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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