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被告知,其为他人20万的贷款提供担保而不能通过审核。但是陈某从来没有给别人担保贷款过。陈某回忆自己曾经把身份证交到不同的单位,怀疑是别人冒用其名义办理了担保。请问:陈某该如何处理?
签订担保合同需要有本人的签字,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陈某确实没有为他人的贷款作担保,那么其可以申请对担保合同上的签字做个笔迹鉴定,证明确非其本人所签,然后以该担保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为由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网站首页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地图索引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2009-2010© Copyright By ZW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9036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