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兄弟。甲因交通肇事欠债,后与妻子丙吵架,服毒自尽。丙改嫁前,要求乙承担甲之前因交通肇事欠下的债务。请问:乙是否有替甲偿还该债务的义务?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乙继承了甲的遗产,那么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清偿甲生前的债务;如甲没有继承乙的遗产,对乙生前的债务,就不负任何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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