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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精选
录音资料能否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甲借钱给乙,没收借据,后甲多次向乙催讨未果。现在甲想录下关于乙借钱一事的录音(乙在与甲交谈中并不否认借款的事实,只是说没钱还)。请问该录音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解答:

  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视听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不是所有的视听资料都能作为证据。法院会辨别视听资料的真伪,并审查其是否经合法途径取得,再结合其他证据,最终确定其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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