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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具有哪些效力?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代位权具有哪些效力?

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具有如下效力: 
  1、对债权人而言,其代位权的行使不得超越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必须以能够保障债权清偿为限,并且原则是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权利,如抛弃、让与等,否则,该处分无效。
  2、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不影响其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的法律地位。
  3、对第三人而言,由于债权人对其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所以第三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得用以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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