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为货物合同欠乙公司50万元。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在两公司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约定若甲公司不按期还款应当支付违约金,王某以私人名义提供了担保。后甲公司未按期还款,不久被宣告破产。乙公司遂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王某以其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提供担保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请问:法定代表人能否以私人名义为本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甲公司和乙公司、王某经协商一致达成的还款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没有规定法定代表人不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债务作担保,该协议合法有效。由于三方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王某应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现甲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乙公司可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支付甲公司所欠货款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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