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刘某是夫妻。王某在婚后开办了一家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而刘某从未参与王某的商业行动。之后此私营企业欠下巨额债务。请问:此私营企业的债务是否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民法通则》,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王某开的是一家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则企业的财产与个人的财产是相分离的。企业的债务应由企业的财产来清偿,并不需要刘某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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