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4日甲被鉴定为精神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01年7月3日甲被单位开除,单位老板强迫甲写下欠条。请问:该欠条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中,该欠条是否有效取决于欠条上所署的时间。如果时间为甲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之前,那么该欠条有效力,除非有证据证明欠条是在甲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之后才写的,否则甲要承担这笔债务。如果时间是在甲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之后,那么该民事行为无效,甲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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