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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个体户甲曾借给客户乙5000元,已超约定的还款期限两年以上,乙仍未还款。请问:甲现在是否还可以通过起诉要求乙还款?

解答:

  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本案中,甲借给乙的债权已经超过两年,依法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是甲仍然有权起诉,要求乙偿还欠款,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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