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银行贷款,乙为保证人。保证合同内容为“此贷款如不能按期偿还,由乙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请问:乙的保证方式如何确定?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与银行的保证合同只约定在甲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下,由乙负责偿还该贷款本息,对乙承担的保证责任方式并未明确约定。因此,乙的保证方式应推定为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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