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向邻居张某借了2000元,并以其一头受胎母牛作为质物交给了张某。后这头母牛在张某处生了一头小牛犊。请问:该小牛犊应归谁所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何某虽然将母牛出质给张某,但在质押期间,何某并未丧失对该母牛的所有权。因此,该母牛生产的小牛犊属于何某所有。但除非何某与张某之间的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张某作为质权人,有权收取该头小牛犊,并在质押期间占有该头小牛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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