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向张某借款20000元,月息为1分。期限为1年,并签署了借条。借款到期后,李某经张某多次催要依然不还钱,张某想到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张某听说只要债务人随时提出任何意见,支付令就无效了。请问,是否只要债务人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一概无效?
本案中,李某对债务本身应该没有什么异议,张某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这种简便的程序来追讨债务。并非债务人随时提出的任何异议都会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异议要受到时间、形式及具体内容的限制。只要李某在收到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书面提出除无能力还钱之外的其他异议,张某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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