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于2000年10月向A借了7万块人民币,约定利息为十五厘,还款期为一年,并写下了借据。B收入不错,但迟迟不肯归还欠款。请问:他们之间约定的利息合法吗?A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B无意还钱,建议A及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AB之间写有借据,那么有两种手段来追讨欠款,一种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一种方式就是提起诉讼。 关于利息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超出此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网站首页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地图索引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2009-2010© Copyright By ZW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9036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