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向甲借钱,法院工作人员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现在乙无力偿还,甲欲提起民事诉讼。请问:甲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虽然担保人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但丙作为担保人,参与一般民事活动,丙是作为自然人参加民事活动的,与丙的职业、职权无关。鉴于此种情况,甲可以去法院纪检科投诉或者直接起诉,开庭时可要求相关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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