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父亲老李生前负有20万元的债务。老李死后,遗产总额约为8万元。请问:李某应否应否偿还20万元的债务?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李某只需在老李留下的8万元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并不需要偿还老李所欠下的20万元全部债务。
网站首页 | 律师加盟 | 法律咨询 | 地图索引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2009-2010© Copyright By ZW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9036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