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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转款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债务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阅读次数:

  乙向甲贷款,由丙作担保,甲通过丁的帐号转款到乙方。借款到期后乙未向甲偿还贷款。甲起诉乙、丙、丁,丁只负责转款没有任何所得。请问:丁应否承担责任?

解答:

  甲与乙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由贷款合同约束。丙是甲与乙之间贷款合同的担保人,甲与丙之间通过担保合同来调整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贷款到期后,甲有权向乙请求清偿。若不能满足,则甲有权向乙请求代为清偿。甲有权以乙或丙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和乙的借款是通过丁的帐户转帐,但是实际上甲和丁并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丁既没有向甲贷款,也没有提供担保,因此甲将丁作为被告缺乏依据。综上,丁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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